勸募字號 衛部救字第1151361655號

一道作文題的社會拷問:孩子的感受,誰在乎?

  近日,一道模擬考作文題引發社會爭議:
  「若臺灣代理孕母合法後,你的媽媽決定成為代理孕母……請以第一人稱撰寫〈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〉。」
  看似是一道作文題,但它的問題,卻不只是在文字層面。
預設立場:孩子只能接受一種設定
  題目假定「媽媽已經決定成為代理孕母」,孩子只能在這個框架下作答。作文本應是自由思辨的練習,卻淪為「套入劇本」的任務。孩子不是在練習表達,而是在被迫接受立場,這已經侵害了他們的表意權。
強迫代入:用第一人稱演出爭議角色
  題目要求孩子用「第一人稱」撰寫,等於強迫孩子把自己放進一個高度爭議的角色。對大部分學生而言,這樣的模擬可能已經感到不適但對來自收養、安置、單親或多元家庭的孩子,這樣的代入更可能觸及真實的生命經驗,帶來二度傷害,讓作文答題成為考驗孩子對創傷承受力的試煉。
兒少權益:題目可能涉及不當內容
  更值得注意的是,這樣的題目可能侵害兒童權利。因為《兒少權法》第43條第3款明確禁止迫使兒少閱覽或接觸有害身心健康的內容。
  「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」這樣的作文要求,等同要孩子合理化甚至美化一個充滿爭議的制度。這可能暗中鼓吹青少年接受代理孕母工作的正當性,已經遠遠超出教育範疇,背離了教育應保障孩子自由表達與思辨的精神。
國際警訊:代理孕母並非中立議題
 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別報告員 Reem Alsalem提交大會的報告(A/80/158)指出,代理孕母制度對婦女與兒童都是一種暴力。許多國家在經歷代孕商業化的惡果後,紛紛回頭檢討、甚至禁止。因為孩子不是商品,母親也不是可以被買賣的生育工具。
  把這樣的爭議議題放進作文題,不僅不當,更可能誤導孩子對生命的理解
從兒童權利看教育
  《兒童權利公約》(CRC)提醒我們:
  • 第2條:不歧視原則 ——孩子不應因出生被貼上標籤,但各國經驗顯示,代理孕母制度往往讓孩子在血緣追溯與身分認同上承受歧視。
  • 第3條:兒童最佳利益 —— 所有教育與政策設計,都必須以孩子的利益為首要考量,而非成人的價值投射。
  • 第12條:表意權 —— 孩子應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,而不是被迫扮演角色。
  • 第28條:教育權 —— 教育應該是安全的學習場域,而不是心理壓力與創傷的來源。
守護者協會的觀點
  我們陪伴過許多來自不同家庭的孩子:單親、隔代教養、安置機構、寄養家庭……他們已經背負社會眼光,如果教育現場再以「假定立場」的作文題要求他們演出,只會加深無力感。
  作文應該是孩子真實表達的舞台,而不是一份被迫替制度背書的劇本
我們的呼籲
🛑 教育單位必須正視出題過程中的兒少權益保障。
🛑 對於涉及違法與傷害的題目,應建立責任追究與裁罰機制。
🛑 更重要的是,教育場域必須回到「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核心」,避免任何形式的價值強加與潛在傷害。
  孩子需要的是理解與支持,而不是在考場裡被迫承受社會的爭議與偏見。
我想支持守護者與孩子們